当前位置:首页-品牌管理师资质认证-各地指定推广与培训中心合作指南

各地指定推广与培训中心合作指南

http://www.chinabrand.net.cn 2008年04月10日

 
    、各地指定推广与培训中心的资格(资质要求)
    1、具有很强的市场推广及招生能力具有合法的培训资质营业执照
    2、具有专职的培训管理人员,负责项目推广、招生组织、培训管理、接待、监考等工作
    3、具有培训教学设施及教学场地,现代通讯工具
    4、注册资本金在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
    
、申报全国品牌管理人才资质评价定点培训学校条件
    1、具备当地重点大学资格。
    2、参加学习的学员不少于500人。
    3、学校有能力也必须为学员补习市场营销、广告、策划等与品牌管理相关专业知识课程。
    4、具有熟悉培训业务、市场营销、广告、策划、组织实施能力的专职管理人员和培训师资队伍。
    
、申报与审核程序
    1、填写统一印制的《全国品牌管理人才资质评价定点培训单位、学校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申办指定推广与培训中心法律的证明材料
    3、单位、学校简介
    4、具有从事培训、考试资格的证明材料
    5、申办指定推广与培训中心考评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
    6、申办指定推广与培训中心的管理方案。
    7、年度管理类培训推广计划等一式两份。
    8、品牌管理师项目管理办公室对申办指定推广与培训中心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组赴申办指定推广与培训中心进行现场审核。
    9、通过审核的单位,由品牌管理师项目管理办公室下发同意其承办指定推广与培训中心的确认通知书。
    10、合作协议书一式六份,如授权委托人签字,请提供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11、交纳项目申请费。
    12、品牌管理师项目管理办公室向申办单位、学校颁发证书。
    13、由颁证单位对定点招生单位、学校每年进行一次年审。
    
    
    
(责任编辑:马笑远)

相关评论】 【收藏此页】【打印】【关闭

 

国际首席品牌官资质认证机构 版权所有copyright All right reserved 2000-2005
www.chinabrand.net.cn   |    www.中国品牌.cn 
86-10-51288511 51288522